勞健保投保單位成立:公司在成立後,應遵循相關法規規定,替負責人自己及員工投保勞健保及勞退,保障健全的勞動環境。
勞保、健保、勞退?
- 勞工保險:即在職保險,有實際從事勞動工作的勞工可以投保,並享有普通事故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
- 全民健康保險:是眾所週知的強制性社會保險福利政策,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凡符合投保資格者都應參加健保投保。
- 勞工退休金:雇主在勞工退休時,應給予的退休保障的一筆金額,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要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每個月提繳不得低於月薪資6%的退休金,儲存在勞保局設立的勞退個人專戶裡。
最常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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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我(負責人)一人還需要成立投保單位嗎?該怎麼投保?
勞保的投保單位是需要有員工才能成立;但是健保的話,若原本是投保在工會、公所、眷屬名下,負責人是強制要加保在自己公司,所以需要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但是假如在公司成立之前,負責人已在其它公司任職並有投保健保且在成立公司後仍在職者,則無需投保在自己公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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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我的員工人數未滿5人,還需要幫員工投保勞保嗎?一定要成立投保單位嗎?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雇用5人以上的員工(正職及兼職員工皆是),事業單位應成立投保單位並為員工投保,但是如果員工人數未滿5人,也得準用同法第8條的規定為員工投保,雖然會讓勞資雙方多負擔一些保險費用,也可以降低糾紛風險。
但若公司央未滿5人而選擇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沒有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法規規定至少也要幫員工投保就業保險、職災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才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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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也可以參加勞保並投保在自己的公司嗎?
勞工保險有分為強制加保跟自願加保的對象,負責人是自願加保的對象之一,若有成立勞保投保單位,就可以選擇要不要在自己的公司加保,或是保在職業工會、不投保繳納國民年金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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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剛到職仍在試用期,我還要幫他加保嗎?
負責人應為員工到職的第一天,替員工申報加保勞保、健保及勞退,所以應自僱用那天開始,仍在試用期的員工都要幫其加保喔。
我到底要怎麼做呢?
在公司新成立後,幫負責人自己及員工投保時,向勞保局及健保局提交投保單位成立申請書(事業單位的資料)、加保申報表(勞工的基本資料)。
投保金額問與答:
Q:員工的投保金額要怎麼決定比較好?
A:投保金額要以員工的薪資總額選擇投保金額級距,其中總額包括定期定額的伙食費、非定額的的獎金等,
Q:負責人的投保金額有限制嗎?
A:如果員工人數在五人以下,其投保級距最低可為38,200元,但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投保金額;反之員工人數在五人以上,投保級距就不得低於45,800,而且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投保金額。
應備文件:
- 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
- 勞保局:聲明書(負責人所得未達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 (▲註一)
健保局:投保單位負責人申報調降投保金額切結書 (▲註二) - 加保申報表
- 公司登記核准公文+設立登記表
- 負責人雙證件影本
※若要同時成立勞保跟健保的投保單位,以上文件要一式兩份一併寄至勞保局,另一份文件勞保局會幫忙代轉給健保局。
※申請表格文件可以至勞保局及健保局網站上下載。
(▲註一)因為是新成立的營利事業,目前尚無營所稅核定通知書及各類所得扣繳資料茲以證明負責人的所得,所以暫以申報投保薪資38,200元。
(▲註二)新成立的單位,僱用的員工人數未滿五人的負責人,其投保金額以最低不得低於38,200元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