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22-1申報:配合《公司法》增訂第22條之1的規定,在公司設立及變更完成後的15天內、每年3月份,要在「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申報公司董監事及持股或出資額超過10%的股東名單。

我會遇到的問題?

公司法規定一定要申報嗎?
Yes→一定要喔!

沒有依照規定申報或申報資料不實,並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會處罰鍰直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我到底要怎麼做呢?

申報平台: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

申報內容為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以及持股或出資額超過10%的股東,以上人員包含其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出資額/持股數等。

以設立後首次申報來說,點選申報公司註冊時要先準備的資料有:

  1.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證號 初步檢核輸入之公司統編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證號,是否與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相符。
  2. 工商憑證、負責人的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卡號(擇一) 即身分驗證,使用工商憑證、負責人自然人憑證須準備讀卡機,輸入PIN碼讀取驗證。(若營利事業負責人為外國人無持有健保卡,則建議在設立時申請工商憑證,使用此方法進行驗證喔!)
  3. 選擇健保卡卡號(健保卡正面左下角12碼數字)驗證,會連結「我的E政府-多因子身分核定及驗證機制」網頁輸入驗證。
  4. 電子郵件信箱 即獲取驗證碼,接著到設定管理者資料時,依照畫面指示輸入相關資料,平台發送驗證信至Email信箱接收驗證碼,並設定管理者帳號及密碼。
  5. 登入申報 首次登入申報時,申報作業只顯示「首次(設立)申報」的按鈕,點選後即可從經濟部匯入初始資料,以供首次申報者確認並核對其名單內容,接著須按確認申報即可完成。

法條參考:《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