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外國人、外國法人投資台灣設立公司與本國人設立公司程序上是不太相同的,陸資、外國人投資設立公司需先經過投資審查委員會的審查,並依投資的方式不同而應備文件也不同,如外幣現金投資、台幣現金投資....,完成了投審會的許可及資金審定後才能進行後續台灣公司設立的流程,我們將以最常見的外幣現金投資為例,說明外國人開公司的流程及應備文件、設立登記費用......(外國人開公司丶外國人公司設立丶外資來台、陸資來台)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規定,投資人在臺灣地區,無住所或營業所者,投資申請應委任會計師或律師辦理。
外國人公司設立應備文件及設立費用(一般外資、港澳資、陸資)
台灣駐外館處查詢
應備文件 | 一般外資 | 港澳資 | 陸資 |
1.公司中文名稱 | |||
2.營業項目 | |||
3.投資代理人授權書 * | |||
4.投資人身分證明文件 ** | |||
5.股款匯入匯款通知書、買匯水單、存摺封面頁、蓋章頁、金額頁、存款餘額證明 | |||
6.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書 (陸資於投審會加附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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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 | |||
8.租賃契約影本 | |||
9.港澳居民聲明書 | |||
10.投資人聲明書 | |||
11.法人之海外架構圖or自然人之個人簡歷 | |||
12.背景及營運範疇說明書 | |||
13.其它補正 | |||
預估工作天 | 22天 | 22天 | 60天 |
投資人為自然人-服務收費 | 電洽 | 電洽 | 電洽 |
*一般外資、港澳資: 須經我國駐外單位或授權單位驗證或經當地政府機關或法院認證等;陸資---須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第三地區外國法人---授權書應經我國駐外單位或授權單位驗證或經當地政府機關或法院認證 **投資人為法人: 須提供母公司執照,須附中文譯本;一般外國自然人---提供護照;香港、澳門人---提供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護照;大陸地區自然人---提供護照 |
以上外國人公司設立流程及服務費用是依自然人成立有限公司為標準列示,欲知其他有關外國人、外國公司法人成立台灣公司的登記流程及費用,請洽詢和眾會計事務所 工商組 02-22571108分機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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