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取得合法憑證。
- 非屬本業或附屬業務所需的貨物或勞務。
- 交際應酬用 。例:禮品、宴請客戶之餐飲、KTV。
- 酬勞員工用 。例:三節禮品、員工聚餐、KTV、尾牙抽獎。
- 自用乘人小汽車(依行照為主。)
- 未依規定保存憑證。
免費諮詢:02-2958-2899 #58 或 0978-08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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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能取得進項憑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擇一從重處罰。
B2C
申請工商憑證→申請Turnkey或尋找加值中心→向國稅局申請電子發票字軌→使用工商憑證註冊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電子發票字軌取號→開始開立電子發票
B2B
與公司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之進項發票(須有公司統編)。
例如:進貨、工程款、油資、文具用品、汽機車維修費、出差旅費、電信費、公司抬頭水電費(用水、電地址須為公司使用之地址)等。
不可以。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7條第2款規定,納稅義務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得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按次處罰,並得停止其營業。 如故意虛開發票則屬幫助他人逃漏稅,屬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廠商開給我的發票不見了-
向廠商取得發票存根聯影本2份並蓋章證明(須加蓋發票章及與正本相符章)作為扣抵聯及收執聯。
客戶將發票弄丟了-
也可以複印存根聯加蓋發票章及與正本相符章提供給客戶入帳及扣抵。
客戶:
供應商:
一般稅率 |
5% |
|
金融業 |
專屬本業 |
2% |
再保費收入 |
1% |
|
金融本業/非專屬本業 |
5% |
|
小規模營業人 |
經財政部規定免於申報銷售額 |
1% |
按摩業 |
||
農產品批發市場承銷人 |
0.1% |
|
銷售農產品小規模營業人 |
( 一 ) 小規模營業人:
國稅局核定金額 × 稅率 (1 %或 0.1 % ) = 營業稅額。
( 二 ) 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
以當期(月)銷項稅額減除進項稅額,為當期(月)應納 或溢付之營業稅額。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額→應納營業稅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額→溢付稅額
不可扣抵營業稅。
營業人繳納承租房屋之公用事業費用,抬頭為 107年 7月以後之單據,應取具載明公司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依財政部106.1.12台財稅字第10500706630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