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集運整批進貨找合法報關行報關。
  2. 零散進貨於進貨時詢問海關如何申報,取得進口資料。

如未能取得進項憑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經查明認定之總額處百分之五罰鍰,擇一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