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時,有關股東常見的問題,和眾會計師+ 整理常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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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需要有幾位股東?一個人可以成立公司嗎?

  • 有限公司-可以僅有一位股東出資,此位出資股東即為公司負責人;如股東為兩人以上,則由股東中推選出一位擔任負責人。
  • 股份有限公司-至少有兩位股東出資,可由股東中推選出董事及監察人;董事及監察人也可以非股東。

※107年公司法修法後可以僅有一位董事及一位監察人。

公司可以有未成年股東嗎?未成年股東可以擔任公司負責人嗎?

  • 有限公司-無股東年齡限制(未滿20歲股東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要擔任公司負責人需有行為能力。
  •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需有行為能力,且擔任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也需有行為能力。

※有行為能力者指民法規定成年之年齡(目前仍為滿20歲,2023年1月1日起改為18歲)

擔任公司的股東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中會看到資料嗎?

  • 有限公司-僅有負責人資料會被公開在公示資料。
  • 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察人皆會被公開在公示資料中。

擔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需要出資嗎?

  • 有限公司-登記為負責人『一定得』出資,並從出資的股東中選出來公司負責人。
  • 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為負責人『不一定』要出資。負責人可由股東中推選出來或者選任非股東擔任公司負責人。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及負責人應負的責任!

股東應負的責任

  • 有限公司-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任。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所認『股份』,對公司負責任。

負責人應負的責任

◎負責人在公司經營上應盡善良管理人義務,如有違反而讓公司有損失需付損失賠償責任;如果有違反法令導致他人損害時,要對他人及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公司負責人指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有限公司之經理人、清算人或臨時管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起人、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